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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钱,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

添加时间:2022年5月9日 来源: 杭州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zlwzks.com/

 石寅律师,杭州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务人不还钱,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的,由担保人还钱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生活中,有些债权人由于疏忽等各种原因,没有及时要求担保人还钱,导致出现超过了担保期,不能再要求担保人担责的严重后果。显而易见,债权人知道在什么时候,要求担保还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不还钱的,债权人就立即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但在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形,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最合适的时间要求担保认还本付息。


  1、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间的,应遵从合同约定,但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例如甲借钱给乙,在借款合同中约定2017年10月20日还清借款,丙给乙作了担保,约定担保时间到2016年8月止,这是担保期间显然早于还款时间,可视为双方未约定担保期间,若乙在2017年10月20日仍未清偿欠款的,甲就可以在该日起六合月内,要求丙还本付息。


  2、若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同是上述例子,但丙给乙作保时,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乙还清本息时止的,视为双方约定不明,若乙在2017年10月20日仍未清偿欠款的,甲就可以在该日起两年内,要求丙还本付息。


  3、当担保方式是连带担保,且担保合同又未约定担保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人责任。


  4、当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的,且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在实践中,担保往往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三方的切身利益,而情况有时又非常复杂,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处理好的。对涉及金额巨大,情况复杂的担保纠纷,无法自行处理的,我们建议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偿。



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

现实生活中,借钱是件很常见的事情,金额小时,随手借了,钱多时,双方都会签订借款合同或写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但是,有些人借钱后不想还钱,就会偷偷转移财产。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还钱呢


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还钱,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


但是,根据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例如A借了朋友B十万元,约定一年后还,但A在一年到期前偷偷转移名下财产的,B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A提前还本付息。


这时,双方可以就欠款事宜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如果借款人的财产都已经转移了,该怎么办


如果在知悉或到法院起诉前,借款人已经将其名下财产恶意转移了的,只要有证据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转移。


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撤销转移行为的,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资料,同时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后,要是发现借款人不想还钱或出现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最好及时与其沟通处理,或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确定是否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撤销财产转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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