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合同律师

-石寅

0571-850716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怎么索赔?要在哪里起诉?坐火车受伤,火车站有责任么?

添加时间:2022年6月8日 来源: 杭州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zlwzks.com/

  石寅律师,杭州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怎么索赔?要在哪里起诉?

现今货物运输技术已经非常发达,货物可以通过公路、铁路、飞机等途径进行运输,方便快捷,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的情况,也非常普遍。这时如无法协商赔偿,货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偿,只是该向谁索偿,到哪个法院起诉等事宜,很多货主都不清楚,以致未能及时提出索偿要求。


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的,货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以下人员提出索赔要求:


1、保险公司。当货物价值大时,货主都应该购买货物运输相关的保险,这样一旦运输的货物毁损,货主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索偿。


2、承运人。运输公司或运输个体户等承运人,在接受货主的运输委托后,就应该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安全准时地送到目的地,若货物在运输途径中损毁的,就是违约,货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运输公司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这里要注意,在实践中,某些承运人是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或运输公司会转委托他人代运货物,这时货物在运输中损毁的,所有承运人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该如何确定赔偿的金额呢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可如下确定: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确定;


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倘若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在货物损毁后,货主可以和相关的责任协商赔偿事宜,确定赔偿金额及支付事宜。要是协商不成的,货主就应该及时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无谓陷入不必要的来回扯谈中,浪费时间和精力。


如货主确定要起诉的,按照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货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到三个地方的法院起诉索偿。


不过,要是货物价值金额大的,最好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助理,往往能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坐火车受伤,火车站有责任么?

  坐火车受伤并不少见,因为火车是很多人会选择的交通工具,价格实惠速度也快,在节假日就可以看到人群拥挤,因此受伤也就时有发生,而很多乘客却不清楚能不能找火车站赔了。尤其是在火车行驶过程中受的伤就更不知道了。


  原则上,乘坐火车的过程中受伤的,火车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在购买火车票之后就和火车站之前存有客运合同关系。火车站作为承运人有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即在运输中将乘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乘客受伤的,作为承运人的火车站或铁路运输公司赔偿乘客相应的损失。


  不过,如果有如下情况致使乘客受伤的,火车站是没有责任。


  1、乘客自身的健康原因,如乘客本身就患有心脏病或者高血压,在乘车的过程中旧病复发,致使伤亡的,火车站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担责。


  2、受伤是由乘客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如车上工作人员多次提醒不能把过重的行李放于高处,乘客还是不听劝,认为没有问题把行李放于头顶,后来行李掉落砸伤本人。这种情况受伤是乘客自身造成的,火车站没有赔偿的义务。


  在确定受伤是符合火车站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先和火车站就赔偿的金额协商处理,双方若能自行协商能省时省力,皆大欢喜。


  如果火车站不肯赔偿或者不满意赔偿的数额,可以积极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最后,坐火车受伤可大可小,一旦受伤了就要及时地固定证据方便日后索赔,如果情况较严重的,建议找个律师介入,可以争取赔偿的最大化。



联系电话:15024460529

全国服务热线

1502446052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